生育保险待遇申报需提供的材料

日期:2024-03-21 字号:[ ]

一、生育津贴申报需提供的材料

1、湖南省生育津贴申领表

2、门诊病历、b超单,或出院记录(以上病历资料需为原件)

3、生育津贴申报登记表

注:提交资料日期在产假结束到生育一年之内

二、生育医疗费报账需提供的材料

1、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

2、出院记录原件

3、住院发票原件

4、怀孕5个月后门诊检查费用发票原件(可报600元)

5、生育住院医疗费用总清单原件

6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(复印在一张A4纸上)

三、早、中期终止妊娠报帐需提供的材料

1、当日人流术或当次引产住院发票原件

2、出院记录原件

3、费用总清单或药费清单

4、门诊人流应提供门诊病历原件、B超单原件

四、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报需提供的材料

1、湖南省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  

2、住院发票原件        

3、出院记录原件

4、申报登记表

注:提交资料日期在生育后一年之内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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